10月30日人民网报道,临沂市兰山区的人民法院审结一件偷窃后,导致放火的恶性严重刑事案件。王某作为被告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其虽然早就成年,却身十分懒惰,毫不进取,整天在网吧玩游戏,从没有戒除网瘾的想法。为了上网用钱,被告人冒险实施了多起入户偷盗,最可恨的是,王某某作为被告人,在盗窃后为销毁证据,在被害人房间内还有院落附近故意放火,导致重大财产的损失。可见戒除网瘾十分必要。
经法院审理,王某某盗窃作案18起,偷得现金、电脑等物品价值合计12 860元,另被告人王某某在作案后放火18起,烧毁一些房屋和屋内物品一件,损失价值合计136 865元。如果戒除网瘾的话就不会得到这样的后果了。法院审理之后,以王某某作为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合并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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