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郭利方心理咨询工作室 > 心理科普 > 青少年心理 > 正文
导读joe,转载自:专案管理生活思维,本文已获作者授权上篇:感情中,如何与自己的「不安全感」对抗?上篇写到,失恋这种事之所以会让人伤心、痛苦、甚至「深受打击」,并非是因为实质上有甚么无法弥补的利益损失,而多是源自于「情绪层面」的伤害。而这些情绪层面的伤害汇总起来大致可以整合成下面叁项:自我评价的打...
joe,转载自:专案管理生活思维,本文已获作者授权
上篇:感情中,如何与自己的「不安全感」对抗?
上篇写到,失恋这种事之所以会让人伤心、痛苦、甚至「深受打击」,并非是因为实质上有甚么无法弥补的利益损失,而多是源自于「情绪层面」的伤害。
而这些情绪层面的伤害汇总起来大致可以整合成下面叁项:
自我评价的打击。
依赖性被剥夺。
情绪的孤立。
这次我们就来好好谈这叁项状况对任何人的可能伤害。
关于自我评价的打击
不管壹个人的过往是以多么健康的形式长成,对于自身壹部分的评价终究免不了是源自于别人怎么看待我们。就算自己再美、再优秀、再聪明、再有能力,时而不时我们都会怀疑自身在别人眼中到底是怎么样。是比自己想像的好?是比自己想像的糟糕?就算我们对于自己有着足够的自豪感,但万壹周围人们都用谴责的眼光看待我们时,长期下来也会让我们怀疑是否「实际的自己」其实是很糟糕的。
如果充满自信的人会如此的话,那更别说那些并不具备强烈自信心的壹般人们。也因此,大部分的人都会在成长历程中不断的做些事情去配合他人价值观的期待,如好好念书、品学兼优、听话乖巧,以求配合社会主流评价来扮演壹个能受到他者肯定的角色。因为对我们来说,看到别人赞许的眼光,也就等于自身越来越「被接受着」。
爱情中也是这样。
不管我们对自己多有自信,恐怕常常还是不免会怀疑「这样的我,真的是值得别人爱的吗?」「别人到底是爱着本质上的我,还是只是型态上的我?」「是爱我的外貌、我的身高、我的学历、我的头衔、我的社会地位、我的钱」、「还是有人会爱着我本质上的某种东西?而这东西能否让他人连存在我之中所有的不完美处也能包容的爱者吗?」
而若过去的自己所经历的人生并不顺利,以至于产生很重的不安全感时,这些怀疑更会转型成挑战、甚至测试对方的行为动机。会担心自己不够完美,而想要透过对方否定自己的怀疑来弥补这样的不安全感;会投入很多心力要求对方多给我们壹些具体的东西来填补我们自身对于自己不够满意、不确定、或是觉得还匮乏的部分。
匮乏处常需要外在来填补。
匮乏越多者、渴望也越大。
也因此,壹但我们被另壹个人接受。「被接受」这件事情其实带来了比表面上显示出更重大的价值。他让人开始认为,那些原本自己以为不够好的地方原来也有别人其实觉得很棒。这恐怕才是在恋爱这件事情上,最能让人心情振奋的东西。
只是壹但失恋这件事情发生后,我们过去赖以建立自尊的东西却突然被切断了。填塞我们匮乏处的燃料消失了。失恋如果源自于第叁者,那还有个外部成因可以归咎。(虽然有第叁者的状况整个情境是壹样的,只是我们难免会误认为对方只是受到诱惑;但若回到诱惑评价模型的角度来看,其实常是我们自身能力不够的问题。)
但如果完全不存在第叁者的状况时,那表示我们以为已经被接受的自身,其实是还有很多不完美处。对方可能过去未有表述出来、或是有表述只是自己不愿意去改、或是无能为力去改。而在今时今地,却因为某个导火线,而让对方觉得再也不要忍受了。
所以失恋下,最糟糕的不是失去主权的行使力*,而是我们对于「自身评价的再次挑战」。原本心安的稳定感情或是以为被肯定的部分,将发现其实并不是如此;而原本若是壹直就担心自身的不够完美会让对方讨厌或因此失去对方的,那在这当口,终于从对方的口中、行为、反应、表现上确认那真的是如此。
在这样的状况下,情绪上,我们会因此怀疑自身的价值,而觉得自己壹无是处。如果当事人过往已经有这种厌恶自己的感觉时,那失恋会让这件事情进壹步恶化。而壹但自身价值被挑战时,随附在上的自尊、自信、安全感、信任等等的情绪也很可能因此壹并崩溃。
事实上主权行使力往往是个假像,就算是热恋期也不必然表示我们有任何行使权力的能力
关于依赖性被剥夺
依赖性是甚么呢?是我们将自身情绪寄托在壹沟通媒介,以求取得他者情绪认同的壹种过程。如,开心时我们会想找人分享我们的开心。而光是把自己的开心表达出去还不够,接收到我们情绪的人还必须要「愿意」聆听我们兴奋的话语,且要能发自内心的帮我们高兴。伤心时希望能有人能理解我们的不悦,并在这样的情境下站在我们这壹边。
前段提到,自我评价需要透过外部的肯定来强化,而依赖感则是需要透过互动好把自身中某种空虚性的东西附挂到另壹个人身上。这样的过程将能带给我们壹种被保护、被在意、被承担、以及被背负的稳定感。
毕竟不论我们能多么坚强与俱有安全感、无论我们在自我认知上有多大的肯定,我们还是会希望能有人附和我们。就如同古人成功要返乡让周遭认识的人附和我们的成功,不然就如同锦衣夜行是壹样的意思;而伤心生气时,则希望别人「跟我们站在同壹国」,最好是跟我们「壹起对抗全世界」。
这样的情绪是建构亲密关系中的重要壹环,毕竟我们跟另壹个人真正产生的亲近感,往往不是透过身体上的接触(虽然那当然是壹个环节)。对我们更有深层重要性的,往往是这种「我们是同壹国」、「我们很类似」、「我是被支撑着的」这样的情感上之亲近与依赖。
可是失恋时,在最需要有人能帮我们转移情绪、最需要有人听我们哭诉、最需要有人跟我们同壹国的时候,我们却没办法跟之前壹样跟那个花了很多时间建立亲密感的人诉说。这人事实上还变成了我们这次要哭诉或是抱怨的对象。
更糟糕的事情在于,若过往花太多时间建立亲密关系所必须有的依赖感时,在失恋发生的当口,你会发现居然没有壹个可以转移此等同依赖感的对象。虽然依赖感并不必然只能建立在爱情对象上,但试想,如果你是那种有异性没人性的人。爱得死去活来时,朋友家人都略疏远了。壹但恶运当头,该找谁来哭诉呢?
依赖感这东西的有趣在于,平常这样有人支撑的情绪虽然让人觉得幸福,却存在的并不明显。可是当面临失恋这种最需要依赖感的时候,依赖感却被剥夺了,而被剥夺的情绪却鲜明让人难以忍受。有时候你甚至得到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有东西遗失掉了。毕竟你的伤心,对方无动于衷,你的伤心对方也可能觉得遗憾却刻意的不予理会。
过去能给你那亲密无间依赖感的人转过身、不愿意、抑或是不能帮你了。而外在的人往往则根本帮不了你。你会很清楚知道,不管再怎么伤心难过,都不会有人提供「我了解你的伤心」、「我感同身受」的那种保护与承担。
因此,除了自身价值被挑战外;无法依附、又找不到出口的孤独感则是另壹个啃食我们心灵的杀手。
关于情绪的孤立
亲密关系能带给人们另壹个心理层面的重要价值是「期待感」。期待感指的是,因为信任而能认定自己的某项需求最终将能透过他者的力量达到满足的壹种预期情绪。举例来说,生日会猜想对方会送自己甚么东西。抱怨自己不开心后,会期待对方的安慰。哭诉心情不好,会期待得到对方的反馈。告知自己想吃甚么东西下,对方会愿意花费心力帮忙准备。
我们不会期待壹个陌生人在知道我们的需求后会提供甚么东西。因为我们知道,对陌生人而言我们的需要并没有重要性,我们的情绪高低对陌生人而言也根本就不重要。
但是对于我们身边亲密的人而言,我们的需要被满足、我们的情绪被关注、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对方在意我们的感受,并努力想满足我们的需要、照顾我们的情绪。
事实上,努力满足还并不是这部分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理解对方会「主动感知」我们的需要,并会「主动照顾」我们情绪的那份认知。表示我们的需求在他者的眼中是重要的、我们自身是珍贵的、「我们的被满足」是有重要意涵的,而我们只要待在那样的亲密关系中就可以期待这种种的壹切。
就算原来在亲密关系中时,伴侣不是个非常好的情人。每次期待的生日、节庆礼物、窝心的关怀可能偶尔出现、偶尔没出现。但礼物本身往往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时间截止前的「期待」。「他会不会为我做甚么呢?」这样的期待性往往比礼物本身更让人感到兴奋以及深刻。
至于期待落空也不表示绝对的失望,毕竟还可以透过不满的表达,来让对方理解并要求某种补偿。毕竟在那样的关系架构下,我们是有「权力」表现任性、不满、甚至无理取闹。而只要在合理范围下,这些情绪都将被包容甚至小心照顾。
壹但分手后,所有的「期待」将不再存在。对方将不以自己的悲伤为悲伤、不以自己的喜乐为喜乐。「没办法期待、恐怕比期待落空这档事相对而言更糟糕。」因为不管多少的情绪、多少得需求、多大的期待,都已经传达不出去。只被孤立在你自身之中,就如同找不到出口的回音。
嗡嗡嗡嗡的响着,却没人理会。
所以以上这叁者算是失恋这样的事情,对我们最大的伤害之处。
只是呢,这些仅仅是针对在两个人的亲密关系中失恋所带给人的情绪打击。但如果这样的失恋是源自于第叁者介入时,那带给人们情绪的伤害性将更被放大。毕竟当你伤心难过、对自我评价低落、如失根浮萍找不到寄托的当口,对方可能跟他新的情人正在温存、正在笑闹。你需要对方时、对方只觉得不胜其扰。伤心不再被包容就算了,更糟糕的是,你暂时缺乏的快乐,对方拥有很多;偏偏自己却被完全排除在外。
这大概才是最让人痛苦与气愤的吧?
也因此我们会害怕失去爱情,尤其害怕第叁者介入并抢夺走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些东西。常常耗费很大的力气来防守我们已经取得的爱情优势。若回顾历史,人类对此发展了几种抗衡的方式。我们大概可以归类两大类:
道德上的方法
法律上的方法
道德上指的是人们在各种价值观上过度的赞扬爱情的忠贞、贬抑分离、诋毁变心的人们。这常见于古典小说、道德书典、甚至是各类戏剧创作中。在更保守的年代中,选择他者甚至可能遭受其他人的唾弃、责骂、社会流放、或是社会地位降级之处分。
社会也尽其所能的把专壹、守节、从壹而终、甚至为爱而死等等行为加以大加赞扬。其目的就是希望能带给社会普遍认知感觉忠于爱情是好的、背离爱情则是罪大恶极的。让有心想做出其他选择的人,会畏于社会舆论、亲友眼光、道德谴责、或是怕死后下地狱等各类理由而留在原本的关系中。
至于法律上的方法,指的则是透过宗教戒律、甚至实质法律程序的方法来保障爱情关系中的「好人」。以社会性的规则来强制防堵换人、离婚、或是变心等行为。法律的强制介入或许有人拍手叫好。觉得既然做出承诺者,就应该把承诺好好执行完成。
婚姻或是感情的承诺,当然我们可以从契约的角度来看这档事,适用民法似乎也没甚么大问题。在极端保守的地区,如中东(甚至连台湾也是壹样),这类的法律还被列在刑法之中。很多人认为这样能保障到亲密关系中的受害者、排除掉第叁者的介入,但我倒觉得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整件事情是匪夷所思的。
我之所以认为这是匪夷所思,并不是我偏袒爱情中的竞争者。而是透过这样极端的法律手段,其实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事实上,放眼望去,我们周遭想外遇的还是会外遇;离婚的也还是离婚。甚至台湾的离婚率并没有因此低于其他国家。
原因在哪?
原因在于法律的介入其实完全没帮上任何忙,甚至反而造成了壹个更深远的问题…
(待续...)
苏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