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项调查,目前接近半成已婚人士的伴侣是“网络下载”而来的,2/3的人接受网络相亲的方式找到自己的终身伴侣,婚前同居观念得到普遍理解和接受。互联网时代下的人们的婚恋观和婚恋行为也随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人说网络是天使,它使人看到光明;有人说网络是魔鬼,它破坏了世界的平衡。但不管怎么说,网络就是网络,它不因我们的好恶而存在,它以自己的方式走近了我们,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同样,也走进了我们的婚姻。当婚姻遭遇网恋,有多少婚姻经得起网恋的诱惑?
网恋不一定幸福
婚姻到底有没有保质期?我认为婚姻的保质期应该是3-5年吧,在3、5年内,夫妻应该是可以做到互相尊重,相互恩爱的,但过了婚姻的保质期,争吵会不断的多起来,经常为生活的一些琐事争吵不休,随着争吵的边多,感情也随之变淡,也许这就像人们常说的结婚时间长了,爱情已经转变成了亲情,不在有以前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怎样才能让婚姻保质呢?尽量不要有第一次的争吵,因为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就会变成习惯,不要去猜测、怀疑对方,给对方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不要让他(她)踏进家门就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只要心中还有爱,懂得去迁就,婚姻的保质期还应该可以保质到永远吧!
网恋的保质期和婚姻大不相同,网恋的保质期可能最多不过3-5个月,开始是那样的热烈,结束时却不用半句话语。网恋就是他(她)在时想和他(她)说话,他(她)不在时就会很想念他(她),那种心痛就是爱,虽然爱的虚幻但也很真实,但随着交谈的曾多,到最后不是无话不说而是可能变的无话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种开始的激情会慢慢的变淡直到消失,但这并不能证明那种爱不是爱,只不过这种爱太虚幻,虚幻的让人不敢走进现实,所以网恋不管你开始付出多大的真情,到最后可以走进现实的却寥寥无几。
奉劝朋友们在这个虚幻的网络世界里真诚待人,真诚交友,但真的不要网恋。网恋可以给你带来心灵上的满足,但同样也可以给你带来很多的痛苦。网络世界里可以交到最真诚的朋友,但网络世界却很少会成全真诚的爱情。
网恋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回答。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网恋属于一种感情。更确切地说,它实质上属于爱情的一种,只不过它是以看似虚拟的网络为载体而发生、发展的。但对于网恋来讲,虚拟的网络仅仅是它的载体,网络的虚拟性并不能决定网恋的虚拟性,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现实生活中,太多由网恋演变成的的人间悲喜剧足以推翻网恋虚拟性的说法。
对于婚姻来讲,爱情是其最坚实的基础;同时,爱情也是夫妻感情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桩婚姻的男女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条件。由于爱情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的特点,婚姻以外的爱情(婚外恋)必然会损害婚姻内夫妻双方的感情,进而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此规定首次确定了夫妻双方所应承担的忠实义务。所以,婚外恋并非纯粹是感情上的事,婚姻的当事人也并非在发展到与他人同居甚至重婚的地步才受到法律的约束,婚外恋从一开始就是违法的。同时,婚外恋也与社会道德规范相违背,它必然也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因此,作为婚外恋的一种,已婚者的网恋并非如有人所说的那样“它是虚拟世界的产物,不应受到任何约束”,它仍应当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已经结婚和将要结婚的人们,让我们以客观理智的心态去面对网恋。善待婚姻、善待家庭就是善待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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