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终于破冰 2012年09月11日07:30人民日报海外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社会广为关注的实行“异地高考(微博)”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同时要求北京、上海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防止“高考移民”。
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不具备流入地的城市户口,但他们为城市发展、经济繁荣作出了贡献,已成为事实上的“当地人”。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让他们的子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考试权和录取资格,像流入地的孩子一样,分享公平教育的阳光,是一种很正常的教育待遇,也是社会公共福利的应有之义。
遗憾的是,因为外来务工人员存在事实上的户籍区别,又加之他们话语权较弱,缺乏平等的决策权和参与权,且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强,他们子女的受教育权,特别是像“异地高考”这样决定人生命运的考试,常被流入地政府拒之门外。加之他们的子女参加“异地高考”,会加大流入地的升学压力、录取压力,比如北京、上海等地的录取比例一直比全国其他省市高、选择名校的概率大,致使这些特殊群落还是受到了事实上的冷落。
说到底,要想让“异地高考”破冰,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落实,仅仅依靠地方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有国家层面的决策和政策支持。只有从国家层面调动相关教育资源,进行宏观统筹,才能让“异地高考”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
比如针对“异地高考”有可能造成流入地录取比例降低的问题,国务院规定“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有了这个招生计划的倾斜,流入地政府才会真正愿意让优质资源参加到“异地高考”中,使“异地高考”得到真正落实。
不可否认,各地推行“异地高考”会存在诸多实际困难、财政压力以及资源紧张等。但与外来人口的受教育权相比,与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相比,这些问题并非不能解决。各地应创造条件,早日出台改革方案,在改革中让教育公平逐渐完善,让权益落实成为教育发展的大事。为此,中央政府给出了各地“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改革方案的时间表,表明了国家推行教育公平的决心。
当然, “异地高考”的根源还是教育发展的地方性差异以及教育政策的不够公平。要从根本上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还是应该从源头上解决资源不均衡和地方性差异的问题,真正让所有的孩子享受同样均等的教育权、没有差异的教育权。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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